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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eat Game, Great TeamGood luck, Germany! Cars兴致所至,去cinema看了今夏的热门《Cars》。
很简单的故事情节:大人物来到小镇子上遇到了一帮朋友和所爱的人,并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友情和尊重别人;并不新颖的Pixar的标准动画设计:所有人物都是汽车,各式各样的车;就像在片尾credit里面出现的《怪物工厂》的怪物和《Ants》的蚂蚁等等。唯一的亮点是在窗外飞舞的小苍蝇,也都是一只只长翅膀的小汽车,出乎意料的想象力,小飞虫(飞车?)的每次出场都引来大家的忍俊不禁的笑声。
本片颇受推崇,大概还在于Disney越来越成人化的动画风格:一方面思想成人化,探讨人生奋斗路上的挫折和心态。另一方面背景成人化,辽阔的大西部,50年代到70年代的汽车,都是现在的成人们小时候的美好回忆。此外,音乐风格也更世俗化,如主题曲《Westbound Sign》充满了西部的无限豪放和丝丝悲凉(可惜没有找到mp3格式,没办法放上Space)。总之,一部完全面向成人的动画大作,在Disney众多作品中属于独特制作。
散场,走向停车场,看到无数辆车整齐的停放,忽然发现影片中更有内容。美国是“车轮上的国度”,一点不夸张。除非在极少数几个大城市,汽车是生活的必需品,没有车简直无法生存:最近的超市可能也在离家若干英里外。更深刻的,每个人的自驾车展示了独特的性格和生活状态:赤橙黄绿青蓝紫,跑车,房车,SUV,pickup,一眼就能看出车主的性格;开2006款林肯还是1998款Saturn,一眼就看出中产阶级还是挣扎在贫困线。正是这样的感情认同,编剧才赋予每辆车活灵活现的角色和性格,因为现实生活中这些车的车主本也如此。
想想自己的Chrysler,越发觉得喜爱:它就代表着我,我的爱好,我的理想。
登陆北美快一年了,第一次发觉自己,从感情上,对这片土地,有了认同感,有了热爱。 享受足球透过泪花目送捷克,送走Nedved,送走浪漫的足球。
(这里曾经写下十几行感想,废话一堆。。。)
总之,享受足球,享受遗憾。 伟大的胜利第二轮小组赛开始,终于看到一场有感想的比赛。
91分钟的进球,最后摧毁了波兰人的抵抗和梦想,也基本确保德国小组头名的位置。
典型的意志力比赛。波兰人的意志品质并不差,但实力不济加上罚下一人,能坚持到91分钟,已经可以让全场起立为之鼓掌。另外一方,在耻辱性的10多年大赛逢欧不胜的巨大心理阴影下,在多次射门被神奇门将拒之门外(现在我明白Janas把神经型的Dudeka留在波兰的原因),在球迷焦急的助威声中,德国人体现出了让人肃然起敬的强硬神经:没有放弃的散步,没有焦急的表情,没有互相指责的逃避,只有反反复复的努力和拼争。
并不是说意志力决定一切,否则“鸡毛上天”。而在难以逾越的困难面前,只有意志力坚强的人才能取得成功,得到上帝的犒赏。当拿破仑率领突击部队冒着暴风雪,奇迹般的翻越阿尔卑斯山,装备精良以逸待劳的奥地利军队完全被这种铁血的顽强所震撼,在疲惫的法军面前不战而败。
喜欢德国队,远不在于欣赏他们的足球,而在于尊敬他们每每在场上表现出的意志力和必胜的信念,每每心灵震撼。 The Time of Our Lives (2006德国世界杯主题曲)Deutsch, deutsch, deutsch, deutsch, deutsch, deutsch
约尔根·埃洛弗松(Jorgen Elofsson)作曲 史蒂夫·麦克(Steve Mac)制作 “美声男伶”(Il Divo)首演 出庭看到很多“出庭记”,再用这个标题实在俗套,省略一个字。
言归正传。背景:两个月前,恶劣天气下,追尾事故,警察给了张ticket。难得遇到这么好的机会去了解美国法律体系,也怀着胜诉的侥幸,deny这张ticket,要求开庭辩护。法院传票,06/06/06出庭,呵呵,好日子。
侥幸survive在于希望警察因为公务或者私事无法出庭,这样我就不战而胜。可惜Mason法院开庭就在Merridian警察局二楼,除非他拉肚子,没有理由爬不上来
等了没多久,法官传我进去。第二次看到这个警察,发现是个挺帅气的黑哥们,比那个雨夜所见年轻了许多。
跟电影中的一样,举起右手宣誓在法庭上所说一切属实。
黑哥们陈述,当夜他正在巡逻,接到报警到现场,他所记录的双方关于事故当时的描述……
轮到我。在不能说谎的前提下(在法庭说谎是重罪。当年Clinton差点被弹劾,不是因为那条白宫女实习生的裙子,道德问题;而是在法庭上说谎说没那回事,重罪),重新描述这个故事。if the magistrate buys my story, I win. 其实都是狡辩:已经是绿灯状况下前面那辆车还是不启动,她的abnormal驾驶行为让我做出了错误判断;我已经试图避免事故,但是天雨路滑刹车不及;只是轻轻touch了一下前面一辆车,并没有对双方造成任何伤害和损失……
说了一圈,法官问我一句:who, do you think, caused the accident? 完蛋!如果是原告方(的律师)问我,一定抗议;这是个明显诱导被告的问题(法庭基本原则,不能诱导被告自证其罪)。但是法官这么问我,只好认输:I did.
后面就什么好说的了。鉴于我初犯,给30dollars的discount。我有7天时间再次上诉,或者认罚。最后法官问了一个让我极FT的问题,what do you learn from this case? 老师教学生阿……
结果不出意外的败诉。但确实很有意思的经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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